〈唐代後期江南貶官研究──以江南六使區官僚的貶入遷出為中心〉

黃玫茵(國科會與臺大歷史所合聘特約博士後研究人員)

提要
江南是相對於北地的地理概念,包括浙西、浙東、福建、宣歙、鄂岳、江西、湖南六觀察使統轄區域。江西地區之開發越到後期越見成效,其他江南地區,是否與江西地區人文發展盡皆相同?大量江南官僚如何在中晚唐貶入遷出?本文以仕宦於江南之地方官為對象,整理地方官有品秩者,州級官如州刺史、別駕、長史、司馬、諸曹參軍事等;縣級官如縣令、縣尉、縣丞等江南官人的仕途,探討江南貶官的狀況。藉對照其入江南任官前原任中央官職、由江南官遷出新職,探討其仕途發展的地域差異。

唐代後期江南地區常作為官僚的貶謫職場,按《舊唐書》、《新唐書》、《資治通鑑》正史材料整理所得,唐肅宗以下歷朝皆曾貶謫官人入江南。六觀察使轄區中,以貶入江西、湖南者人數最多;浙西、福建分居三、四;鄂岳最少;宣歙次少;浙東居中。

江南遷出官僚之狀況,六使區皆有州刺史遷入中央三省任官者。浙西比例較高,餘六使區皆限於二成以下。遷轉近畿地方官不常見。留為地方官者最眾,仍留任江南道者更是居首位。浙西、江西較居優勢,無論北遷、入中央任官,地位均有所改善;浙東態勢較為平均;湖南居末。非州刺史之官僚,以宣歙遷任中央官比例最高,遠勝其任地方官比例。鄂岳遷任近畿地方官比例最高,與宣歙並列中央管道順遂之首。餘四使區,浙西、浙東、江西、湖南的中央官、地方官比例相似,官員流向大致平均。